嫌婚纱照丑了 新娘发帖泄愤

 

      十一长假,原本应该筹备婚礼的准新娘小何,却在为一场官司忙碌。因对自己的婚纱照不满意,小何将拍摄过程及所拍照片贴在网站论坛上,引起网友争论。被点名的摄影工作室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她告上武昌区法院,索赔5万元名誉损失费。

准新娘:不满婚纱照上网发帖

今年816日,一位名叫“纤”的网友在“武汉热线”网站的“家园”论坛里发了个帖子,帖子讲述了她拍婚纱照的不愉快经历,并点出摄影工作室的全名。一时间,帖子引来2万多人次的浏览量,网友们对该摄影工作室褒贬不一。

发帖者就是武汉姑娘小何。她在帖子里称,自己准备与男友结婚。为了拍出制作精良的婚纱照,他们选择了“灵域视觉”摄影工作室。经过一番考察,小何花2000多元订了一套婚纱照。517日,小何与男友按照约定来到“灵域视觉”拍摄照片。

两个月后,小何与男友去选片子。一看到照片,小何就觉得不满意,认为把自己拍老了,妆也化浓了。小何提出将照片电子版存到电脑里,不做成册了,希望摄影工作室能够退还几百元的相册制作费。但双方并未谈妥。

心中窝火的小何便在网上发了帖子,并附上了自己的生活照和婚纱照。

影楼:营业额下降 怒告侵权

9月下旬,摄影工作室以名誉侵权为由,要求小何赔偿5万元损失。

原告“灵域视觉”摄影工作室在诉状中称,小何在用U盘拷走相片时,并未及时提出对相片的不满,也未提出退款要求。直到一两个月之后再提退款,摄影工作室已经为照片付出成本,所以不同意退款。小何在网站上发帖子,歪曲了事实,贬损了摄影工作室的名誉,给原告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并造成原告营业额的下降,故要求原告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该摄影工作室老板李某告诉记者,这样的小规模摄影工作室,主要靠网上宣传,前来拍婚纱照的也大多为网友。帖子上的内容,网友很难分辨真假,却会对工作室留下不好的印象。顾客不满意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论坛上发帖子,对摄影工作室很不公平。

律师:所述若属实,可以发帖

在网上发帖“曝光”,究竟会不会构成对他人的名誉侵权?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范金国律师认为,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如果小何在帖子中所述失实,而且这样的失实内容确实造成了原告的实际损失,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如果帖子中所述都是事实,没有捏造成分,那么网上发帖不构成侵权,也就无责任和赔偿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