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出错多 新郎拒付费

 

   “结婚当天,婚庆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错,我们怎么还能有好情绪!”为此,28岁的新郎鲁先生拒付相关的服务费,后被婚庆公司告上浦口区法院。鲁先生认为婚庆公司犯了好几个错误。

  “迎亲耽误了吉时”   
 
  鲁先生的婚礼定在2006年5月6日,这天早晨,婚庆公司组织的4辆帕萨特轿车,陪同鲁先生前去迎亲。始料不及的是,一辆婚车里的女驾驶员,竟擅自带了一个小孩上岗,小孩在小区里玩弄小狗,结果被小狗咬伤了手。这下,4辆车的驾驶员一起去寻找狗主人索要赔偿,场面一片混乱。鲁家人多次催促驾驶员们上路,可就是没人理会。为了不影响当日的安排,鲁先生让家人带孩子去医院打预防针,并垫付了医疗费。待婚车动身前去迎亲,早已误了择好的9点28分的吉时,足足延迟了1个多小时。

  “外景归途遇车祸”

  当天下午,另一辆帕萨特婚车在从大厂平顶山公园拍完外景准备回酒店时,发生了车祸,在公园门口撞倒一小孩,被小孩家人堵在公园门口。新郎的姐姐、新娘的父亲和弟弟就坐在这辆婚车里。“我们到了酒店后,发现他们没回来,就到处打听,手机还联系不上!”鲁先生说,岳父和小舅子都是第一次来南京,以为他们走丢了,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后来自己才知道是因车祸回不来,只好安排其他车辆去接人,前后又耽误了1个多小时,身心俱疲!

  “婚礼忘了交换戒指”

  晚上婚宴之前,鲁先生和新娘一起在酒店门口迎宾。此时,司仪安排他们把钻戒交到伴郎伴娘手中,并嘱咐伴郎伴娘在进行交换戒指仪式时递给他们。不料,在婚礼上,司仪却迟迟不举行这一仪式,其间,因为害怕钻戒放在自己身上丢失,伴郎伴娘多次提醒尽早举行交换戒指的仪式,新郎新娘也提醒了4次。但直到婚宴结束、亲朋相继离开,司仪都没有作安排,“我们错过了仪式里最神圣、最重要的环节!”鲁先生非常遗憾地说。

  除了上面的“大差错”之外,婚礼当天还出现了诸如“司仪挪用枪式打火机不归还”一类的“小差错”,这些都让鲁先生全家人忿忿不平,“请个婚庆公司是来锦上添花的,怎么能在美好时刻留下这么多尴尬!”除去先前支付的定金外,其他的服务费鲁先生一律拒绝支付。对此,婚庆公司可不答应,负责人依据相关的礼仪服务合同条款,来到浦口区法院,诉求鲁先生支付6000多元的总价款。

  开庭之前,承办法官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愿意各自让步:鲁先生给付婚庆公司3000元,婚庆公司给付鲁先生枪型打火机1把、婚庆碟片1张,婚庆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