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示范合同首现西城

 

       昨日下午,北京首个“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在西城辖区率先试用。其中规定,婚庆公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的,消费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临时取消某项服务也要支付违约金。合同明年有望在全市推广。

  今年是“婚庆大年”,婚庆公司和新人之间因合同条款争议引起的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尤其集中在摄像摄影、化妆、场地等服务项目上。此次由西城工商分局合同科起草的《北京市婚礼服务合同》就付款方式、期限以及合同的解除、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都做了较明确的表述。其中在服务项目和收费方面,列出了策划、化妆、摄像等8种服务,具体服务要求留待双方商榷填写。

  在违约责任方面合同规定,对婚礼仪式之前取消服务项目的,婚庆公司不但要退还该项目服务费,还要赔付违约金;婚庆公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的,消费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如果是消费者的责任,也应支付婚庆公司实际已支出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西城工商表示,合同将免费发放给企业和个人试用,并在西城区婚姻登记处给新人登记时免费发放试用。

  工商人士提醒,婚庆产品及服务区别于其他商品,大部分是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量身定制,具有专属性。此前许多婚庆纠纷产生的原因多是双方只有口头协议或有关问题没有事先约定,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新人找婚庆公司一定要在车辆、主持人、收费等问题上签订详尽的书面协议。

  与一般的合同文本不同的是,为了体现婚庆合同的特殊性、烘托喜庆气氛,婚庆合同的封面和封底页设计为红色纸,内容页用粉色纸,表现出婚礼的欢乐和喜庆的特质。